2018年8月27日,備受關注的政府訴企業排放廢堿液宣判,泰州高中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判決,被告安徽海德公司向原告賠償環境修復費等費用5482.85萬元。省級人民政府為訴訟主體起訴企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,這在全國還是首例。
據悉海德公司營銷部經理楊峰,于2014年5月將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102.44噸廢堿液,交給沒有處置危廢物資質的李宏生等人,孫志才、丁衛東等人先后分多次將廢堿液排入長江和新通揚運河,嚴重污染環境,導致靖江和興化市城區飲用水源中斷取水。
法院審理認為,本案環境污染事件造成靖江、興化市區及周邊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停水幾十個小時,嚴重威脅了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。特別嚴重的是,這次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在長江休漁期。被告違法處置廢堿液也給長江水環境、魚類資源、生態服務功能造成了巨大損失。海德公司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堿液交給沒有資質的個人進行處置,應視為在防范污染物對環境污染損害上的不作為,這種不作為與環境污染損失結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,應當對由此產生的損害結果承擔賠償責任。
由此,吸引了很多人對于廢堿液產生很大的興趣,廢堿液是什么一種液體,究竟是如何處理的呢?
安峰環保作為一家資深的廢水處理公司,對于廢堿液進行重點介紹下。廢堿水是一種具有強腐蝕性的堿性化學物品,如果不恰當的處理會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很大的傷害,而廢堿處理裝置可以很好的處理廢堿水,有些人可能不明白,這些廢堿水是如何被廢堿處理裝置處理掉的,現在我們來看一下它是如何進行廢堿處理的
廢堿處理
廢堿處理裝置包括凈化器、沉淀物儲槽、浮油儲槽和循環泵。將廢堿液、無水氯化鈣加入到凈化器中,通過循環泵使廢堿液充分攪拌完全反應。
靜置后,廢堿水在凈化器中分成上層浮油、中層清液和底層沉淀物,將底層沉淀物排放到沉淀物儲槽,中層清液為凈化后的廢堿水用于回收利用,將上層浮油排放到浮油儲槽。
該裝置中含有凈化器水封裝置,防止苯類物質揮發污染環境。
廢堿處理裝置包括連接到凈化器的放散管,以保護凈化器內的壓力不超過預定壓力。
廢堿處理裝置中投放無水氯化鈣固體,一方面生成的氯化鈉相當于強電介質,破壞了乳液的電離平衡,有破乳化的作用;另一方面增加了水相密度,減少有機物在水相中的溶解或懸浮,提高了分離效果。
以上是廢堿處理裝置處理廢堿水的過程,由此看來,處理的過程是很復雜的,不過這樣也增加了仔細度,能夠更好地處理廢堿水。
廢堿液的來源主要是化工企業的居多,安峰環保對于化工廢水的處理有非常多的成功案例。廢堿液的資源化處理,一般是采用酸性的物質進行中和,目前采用的方法有物理法、化學法和生物法。并對處理后的物質生成有用的物質。從而對廢堿液進行循環使用的目的。安峰環保提醒廣大客戶,廢堿液毒性非常大家,需要對其進行處理后達標后才能排放,否則,直接觸犯法律的紅線。